乐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乐山艺丹油画院成立登记的批复

2014-05-20 11:07 来源: 社会组织
 

乐市民政复〔2014〕12号



乐山艺丹油画院筹备组:

      你关于成立“乐山艺丹油画院”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,经局务会审议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,准予成立登记。业务主管单位为乐山市文广新局。成立登记后,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;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;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、有关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    油画院的组织机构代码、印章式样、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,应及时报我局备案。

    此复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乐山市民政局

2014年5月15日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【打印本页】
【返回顶部】
主办单位: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承办单位:乐山市数据局
政务新媒体矩阵
乐山发布
Baidu
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