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乐山市恒力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成立登记的批复

2013-09-22 15:17 来源: 社团组织
 

乐市民政复〔2013〕2号


关于同意乐山市恒力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成立登记的批复


乐山市恒力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筹备组:

你关于成立“乐山市恒力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”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,经2013年2月4日局务会审议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,准予成立登记。业务主管单位为乐山市体育局。俱乐部成立登记后,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;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;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、有关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。俱乐部的组织机构代码、印章式样、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,应及时报我局备案。

此复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乐山市民政局

2013年2月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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