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:
你县《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2025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》(马府〔2025〕31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。
一、原则同意你县2025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。
二、同意将你县下溪镇大池塘村1组、荣丁镇新桥村1组、雪口山镇黎明村2组、荍坝镇金华村2组共计集体农用地3.4102公顷(其中: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.8170公顷、园地0.0480公顷、林地0.2012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3440公顷)转为集体建设用地,作为马边彝族自治县2025年第6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(文化用地0.2012公顷、工业用地0.2639公顷、采矿用地2.7715公顷、广场用地0.1736公顷)。
三、你县务必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。
乐山市人民政府
2026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