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索 引 号 : 008550285/2013-00036
  • 公文种类: 批复
  • 发布机构: 市民政局
  • 成文日期: 2013-02-04
  • 发布日期: 2013-02-06
  • 文  号:
  • 有 效 性 : 有效
  • 公开时限: 常年公开

乐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乐山口腔医院成立登记的批复

  乐山口腔医院筹备组:

  你关于成立“乐山口腔医院”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,经2013年2月4日局务会审议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,准予成立登记。业务主管单位为乐山市卫生局。医院成立登记后,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;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;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、有关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  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、印章式样、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,应及时报我局备案。

  此复。

  乐山市民政局2013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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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承办单位:乐山市数据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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